close

  湖北日報訊 (記者陳會君、實習生耿雨薇、通訊員胡賣房子振剛) 昨日,省直機關工委辦公樓西側,停放著一排公務自行車,機關工作人員頻頻取用、歸還。
  為方便機關工作人員辦理公務活動,省直機關工委統一購買13輛公用自行車,配發給各部門。公用自行車太平洋房屋為辦理公務活動時使用,各部門固定專人負責管理,列入部門資產,用後需及時歸還,並停放專用自行車庫;人為損壞由使用人自費修理,因保管不善丟失、被盜,由使用人按原價賠償。
  省直機關工委倡導公務活動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,3到5公里使用公共交通工具,超過5固態硬碟公里才派公務用車。“有時候辦事就在水果湖片區,騎自行車出去,避免堵車,效率更高”,機關幹部紛紛點贊。
(原標題:湖北省直機關工委幹部配備公務自行車買房子 超5公里才派公車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bdalqjy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